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属地管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