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对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