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九章 临时救助第五十八条有效临时救助的具体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合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个人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两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家庭为救助对象的,按照人均计算。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