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对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其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给予租金减免。

对农村住房救助对象,应当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实施改造。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