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五章 医疗救助第三十七条有效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当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