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第四章 受灾人员救助第三十二条有效因灾遇难、失踪人员情况由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逐级统计、核定并上报。因灾遇难、失踪人员的亲属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因灾遇难、失踪人员亲属抚慰金。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