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