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第二十二条有效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公开旅行社名称、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联系方式以及风险提示等信息,确保交易安全可靠;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代订服务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者作为服务供应商。网络经营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收取旅游费用的,应当提供纸质或者电子发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