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七十六条有效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其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具体操作规范,按照《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