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七章 产业发展第五十一条有效本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活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