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三章 奖励和保障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配偶、子女在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申请常住户口的,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优先安排。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