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对已公开的资料或者售出的产品进行分析、解剖而获知技术的,不视为侵犯技术秘密行为。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