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对涉及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生产等场所,单位应当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泄露技术秘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