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符合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继续享受。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2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