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推动全面创新,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对法律、法规未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