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已修改

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部门根据保护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需要,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信息的种类、范围和判断标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