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 网络保护第六十七条已修改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部门根据保护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需要,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信息的种类、范围和判断标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