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