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有效管制物项的过境、转运、通运、再出口或者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监管场所向境外出口,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