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出口经营者从事出口管制违法行为提供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