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条

已修改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运输、邮寄、携带危险生物因子入境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我国生物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