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六章 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第六十条已修改国家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预警、控制、评估、清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5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