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对住房救助对象中的残疾人,应当根据其身体状况给予房源、楼层等方面的优先选择权。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