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保险基金第八条有效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用于调剂全省市、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支出。省级调剂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