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维护供电用电秩序,规范供电用电行为,保障电力运行安全,维护供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