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捕捞业第二十一条有效渔业船舶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进入他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大中型捕捞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辅助渔船收购、转载渔获物的,应当如实记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