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渔业船舶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进入他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

大中型捕捞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

辅助渔船收购、转载渔获物的,应当如实记录。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