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财政、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发展远洋捕捞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渔业资源的可捕捞量,合理调节近海捕捞能力,严格控制沿岸渔场和江河湖泊的捕捞强度。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