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资金支持、场地保障等措施,扶持区域性农业机械维修中心建设,为农业机械维修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