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本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