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城镇违法建筑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