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八条有效国家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报送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