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邮件地址,及时受理有关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