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质量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同一合同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两个以上单位的试验检测委托。试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试验检测机构从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