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第四章 发展促进第三十三条有效机场、车站、码头等单位应当根据快递服务的实际需求,设置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换等快件通行专用通道和接驳场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快件实行分类管理、优先查验,提高检验效率。对为鼓浪屿以及偏远地区提供收寄、投递快件服务的,相关运输单位应当提供优先运载的服务便利。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