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六章 金融支持第四十六条有效鼓励境内外市场主体在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风险投资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设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科技投融资平台,参与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投资。设立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投资和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发展创新创业投资。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