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管理机构划定的水功能区及相应的水质保护标准,制定本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