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管理机构划定的水功能区及相应的水质保护标准,制定本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