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取水工程的施工,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施工单位不得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