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第九条有效禁止在铺装路面上焚烧物品、拌和、存放砂浆、石灰、混凝土,禁止擅自移动、掘动道路设施及其他损害道路设施的行为。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