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在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挖坑取土、开荒种地、擅自堆放物料、违法施工和建筑等有碍河堤安全和功能的行为。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