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消费者协会第三十六条已废止消费者协会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协会可以在乡(镇)、街道和商场、商品交易市场建立监督联络机构。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