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居民委员会应当将本居住地区内的暂住人口编入居民小组进行管理。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编入居民小组进行监督和教育。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