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二条已修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