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八条有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资格认证统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发放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进行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