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应当加强对胡杨林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胡杨林保护、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额济纳旗人民政府负责胡杨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