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运营应急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轨道交通运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人身伤害事件,运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者,维持现场秩序,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及时处置。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7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