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矿产资源管理机构是同级人民政府的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对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经营、加工矿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