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