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并有权劝阻和控告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