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第三章 规范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引进外资中涉及专利技术作价投资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和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指导相关方进行专利审查。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