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坚持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安全处置、防治结合、污染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