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由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